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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水利局四项措施 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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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水利部汉江流域调研组来我市调研   

市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百日大决战”活动

我市马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顺利

老河口“五个保障” 确保小农水工程发挥长效

市水利局建立倒逼机制促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

市水利局全力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市水利局四项措施强化小水库除险加固与安全管理

市水利部门加强冬季水利工程管理

 

我市成功处置申家洼水库险情

我市“四大家”领导集体学习温家宝在湖北考察...

市领导察看受灾乡镇汛情灾情

市水利局强化五道防线 确保汉江堤防安全度汛

市领导强调要迅速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市委书记到洪山咀察看灾情

郑德安要求夯实责任抓重点 强化措施保安全

市水利局四项措施 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坚持“六制”管理稳步推进

2010年我市将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2.36万人

市水利局四措并举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市水利局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方法

市水利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人口调查复核...

 

市水政监察大队查处一起非法采砂案件

市水利局强化水政执法为度汛安全保驾护航

市水利局进一步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开展规范取水行为专项行动

市水利局多种形式宣传水法规

我局认真安排部署汛前水工程执法检查

我局对今年防汛费征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老河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

   2010年汛期即将来临,为了保障安全度汛,根据《湖北省防汛费征收管理办法》(鄂政发[1995]43号)的规定,2010年我市防汛费征收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汛是天大的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缴纳防汛费是每个纳费义务人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本省境内下列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员为防汛费纳费义务人: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包括异地从业的本省籍公民及外省在本省境内从业的公民)。防汛费征收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
   机关、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防汛费纳费人的代收义务人。
   三、各收费单位收取防汛费时必须出据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防汛费专用票据,不出示专用票据或以其他票据代替专用票据收费的,均属乱收费行为,缴费人可以拒付并举报。
   四、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的特困企业职工和《湖北省防汛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缴对象,免缴当年防汛费。对不履行代收义务和不按时足额缴纳防汛费的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缴费地点:市汉口路水政监察大队办公楼二楼(市法院旁)

全 称:老河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开 户 行:农行城区支行
帐 号:415201040006382
咨询电话:8222959



    老河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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